珍惜「真正重要」的東西
 
生氣的時候,開口前先數到十;如果非常憤怒,先數到一百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──美國政治家托馬斯.傑弗遜   有一對夫妻非常疼愛他們五歲的兒子, 而這個小男孩也很乖巧體貼,一家人和樂融融。   某天,小男孩跑到媽媽面前,高興地對母親說: 「今天是爸爸的生日,所以我為他做了一件事,想給他一個驚喜!」 「喔?你做了什麼呢?」母親好奇地問。 小男孩得意地說: 「我覺得爸爸的電腦很髒,上面都是灰塵,所以我幫他洗乾淨了!」   「什麼?你把電腦拿去洗?」母親一聽,連忙跑到浴室。 果然,先生最心愛的昂貴筆記型電腦整台被泡在肥皂水裡, 雖然母親連忙「撈」出電腦搶救,但電腦已經壞了! 母親很生氣,把兒子臭罵一頓。 小男孩覺得很委屈,所以哭得一把鼻涕、一把眼淚。   父親聽到妻子的怒吼與兒子的哭聲,跑過來一探究竟。 看到還在滴水的電腦,他也愣住了,隨即臉色一沉! 小男孩覺得爸爸一定要生氣了,害怕地縮起脖子。   但父親冷靜了幾秒,深呼吸一口氣,接著拍拍妻子的肩膀: 「電腦壞了就算了,別再罵他了!」    「怎麼可以不罵他?這台電腦不是你最心愛的東西嗎?」 妻子仍氣呼呼地說。   「妳錯了,電腦只是我『第二』心愛的東西。」爸爸眨眨眼睛,說: 「我第一心愛的東西,是妳跟兒子呀! 所以我怎麼忍心看到妳生氣的樣子、聽到兒子的哭聲呢!」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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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都能夠輕易說出誰是我們「生命中最重要的人」,
那個人可能是父母、孩子、伴侶…… 但奇怪的是,我們卻常因為「不是那麼重要的事」,傷害了「最重要的人」。   聽過一則故事: 一對母女本來感情很好,後來卻斷絕來往。 原因是她和姊姊出嫁的時間只差兩個月, 但後來她卻發現,母親把祖傳的一對名貴玉鐲給了姊姊當嫁妝, 自己卻什麼也沒有。   因此,她覺得母親不公平,和媽媽大吵一架,甚至也把姊姊大罵一頓, 最後嘔氣不與家人們聯繫。  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,她心裡很清楚,自己其實已經不生氣了, 但她卻拉不下臉來,不知道該怎麼給自己找個台階下。 最後,她終於有機會與家人見面,但卻是在母親的葬禮上。   她後悔地說: 「我竟然為了一對手鐲捨棄了親情,真是太傻了!」 但儘管有再多的眼淚、再多的後悔,卻也來不及了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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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往往是我們可以把握的,
但我們卻時常為了一點小事,把幸福拒於門外。 何必為了(不重要的事),失去(最重要的人)呢?   面子,人為了面子,拉不下臉, 卻失去了多少回頭的機會,失去了多少贖罪的良機, 或許因此遺憾終生後悔莫及,而親情是永遠更改不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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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eeanne1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